3)第六百零八章 形势倒逼_回到山沟去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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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逐你应得之利!这是前提!该给五千你只给三千,就要被坚决打击!”

  “为什么?因为就是老板你这样的行为,为了自己的一丁点小利,搅起了纠纷争执,动荡了社会安宁,败坏了人心道德!这才是大事,是我儒家的逆鳞!”

  “儒家所鼓励的,是打工者永远不要长那点心,所打击的,是让来这城市里的打工者长那些心的那些人!”

  “只有这样,世风才会越养越淳厚,人心才会越来越崇尚道德,追求信义。”

  “你去翻翻历史,看看历代清流,大知识分子,遇到这种事情,板子是打在谁身上!这也是古代士农工商,商排末位的根本原因!”

  “上次给你讲过子报父仇不罪,讲得不细,其实子报父仇,有很多的引申,到了后来儒法的巅峰时期,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子孙当时杀死行凶者,这是激愤,无罪。”

  “事后不告官擅自杀死行凶者,杖六十,也就是折三十板……”

  “告官后罪犯当时逃脱,未被官府抓到,后被子孙撞到杀死,杖一百,也就是折五十板……”

  “如果杀人者已入罪,遇到赦减,改为发配,但是后来潜逃回乡被杀死,子孙杖一百,流三千里……”

  “如果杀人者发配期满回乡,国法已伸,不当为仇,后被子孙杀死的,才按故意杀人论处,子孙判无期,或者死刑待决……”

  “如果杀人者回乡后找子孙争闹,讽刺,欺凌,被子孙杀死的,按杀人判但是必须减刑,一般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阿音,细品这些条文,你可以看出历代执政,对人心的扶育考虑得多么细致。”

  “事情转回李家沟,眼睛落到那些房子上,明明房子到手的时候已经值一百万了,可估价还是之前协议上的五十万执行,然后还要乡亲们心里没点想法,可能吗?”

  “用租给我们的地里产出的乌金稻折三十万修房子是一码事,但交付之后的房子该折多少钱入股是另一码事,怎么能混为一谈?乡亲们一时没搞明白,就好像刚进城的打工者,可如果我们就理所应当地认为该利用这点,跟刚刚雇人那老板有什么区别?”

  “虽然签了协议,但是签了协议的就是合理的?我不这样认为,而且我觉得乡亲们也不会这样认为。”

  “其他人如果事不关己,现代教育会使他们站在我们这边,可要是房子是他们自家的,我认为一百个中有九十九个会站在乡亲们那边。”

  “因此法律只能压下表面的抗辩,但是却压不下内心的不满。”

  “然后风就从青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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