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16章 事情出现了变化_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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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运。

  还有什么比一只粉红色的小猪更能让壕沟中忍受排泄物和牙齿腐烂的士兵们,感受到温暖呢?

  在布鲁塞尔战地医院,一个年轻志愿看护兵在照顾各种痛苦的伤者之余,吃着佩奇罐头,写下了《不合时宜的思想——忏悔者》一书。

  在书中,他高呼道:“上帝已经死了,佩奇应该成为德意志人的信仰!”

  这个年轻的志愿看护兵的名字叫做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

  虽然此时的他只有26岁。

  但在志愿入伍之前,尼采以超越常人的文学、语言学、哲学天赋,已经在24岁的时候成为了瑞士巴塞尔大学的古典文学教授,并颇有名望。

  他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在整个德语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在战线另一侧的法国人将尼采的言论斥责为疯子的呓语,是因为食用过多生猪肉而导致的脑部感染的症状。

  躲在梵蒂冈大教堂的庇护九世也严厉斥责道,与明国人走得太近,使得一部分德意志人从主的羊羔堕落成为了撒旦恶龙的仆从。

  实际上,就算是威廉老弟对于尼采惊世骇俗的言论也进行了封杀。

  他与大明结盟并不代表他不认为明人是异教徒。

  他依然和祖先条顿骑士团一样,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利剑。

  与明人合作也好,与穆SL合作也好,这不过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

  当然,朱富贵和阿卜杜勒老弟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总之,批判基督教的传统道德,批判现代理性,鼓吹超越人类极限,如同野猪佩奇一样顽强地在泥潭中翻滚,这样的尼采的哲学观,充满了虚无主义,注定难以成为主流思潮。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在英吉利海峡的另外一边,却也有人举起了“旧上帝已死,新上帝当立”的拜上帝教旗帜。

  根据洪秀全在马丘比丘的印加神殿里苦思冥想数年得出来的理论,他认为,他的哥哥耶稣当年之所以无法拯救世人,就是因为他哥哥其实是个忤逆的养子,是被发配来人间的。

  而他洪秀全,中华样貌,骨骼端正,身无杂毛,才是上帝的之子,虽然是庶子,但确实是儿子。

  如何证明这一点呢?

  自然是天父亲自下凡,化作大明天子行走人间了。

  因此这一次,世人将得到真正的救赎。

  而不是他那个连庶出都不是的哥哥,只会符水治病,木驴(冷知识,木驴的原型大概率就是十字架)返生这些粗浅道法可以比拟的。

  还有一点,你看天父姓朱,而耶稣姓耶,一看就是野种。

  而我洪秀全,虽然是个婢生子,不配姓朱,但我姓洪啊!

  洪通红,红者赤也,赤者朱也!

  这不就对上了吗?

  故而,耶稣就是野种,他说的那个上帝,其实是虚无的,并不存在的。

  他一个野种,哪里能够沟通天父呢?

  要沟通,也是沟通野爹啊!

  世人只有信仰真正的神,信仰天父,才能得到最终的救赎。

  这种理论看似荒诞,但其实本来就和拜上帝教的教义一以贯之。

  只不过是洪秀全将自己的地位拔高在耶稣这个大哥之上了而已。

  其实他以前也干过这种事,早在应天的时候,他就责怪过大哥不娶老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耶稣不娶老婆不生娃,是大大的不孝。

  而如今,洪秀全肯定不说这一套了。

  毕竟他耶稣一个野种,生不生娃的,也无所谓了。

  当然了,这么一套鬼东西,很长时间来,也只有南美和西非这样拥有完美匹配机制的地方,才会糊弄到人。

  别说是欧洲和阿拉伯地区,就是在大明,这也是妥妥的禁教。

  不过这一次,事情出现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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