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七十一章 考察(1)_我要做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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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就是秦汉两代,都允许百姓出钱请人替自己服役。

  而且,这个制度受到法律保护,有国家背书。

  按照国家规定,服役的人,假若不去应役,每一个徭役月需要缴纳两千钱。

  称为践更钱。

  官府拿到这笔钱后,就会去雇佣其他愿意去的人,顶替应役之人前去服役。

  而豪族们赚的还不止是这个钱!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秦汉两代,服役的民夫,并不像后世宋明,是免费的劳动力,还要自带干粮。

  事实上,秦汉两代的一般性政府工程,服役民夫都是有钱拿的。

  汉律之中就明确规定了:有罪以訾赎及有责(债)于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入其偿,令其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日居六钱。

  这条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有人有罪打算拿钱赎罪或者欠了官府的钱,那就要他缴纳,若不能缴纳,就要他去工程的工地做工还债,一天八钱,若吃公家的一天六钱,直到他把欠债还清为止。

  这反过来证明了,徭役民夫有钱拿,还可以吃公家的饭食。

  且这饭食还是有标准的。

  后世出土的无数汉简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等于说,假如你有奴婢,那么可以赚双份的钱。

  一边可以拿别人的践更钱,一边还可以从官府拿到奴婢的工钱。

  两两相加,利润巨大。

  以至于,几乎很少有人能按捺得住自己蓄奴的冲动。

  于是,汉代的北方,有一句民谚,几乎人尽皆知: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本持之。

  自耕农、商贾、地主、贵族、军功武将,人人竞相蓄奴。

  蓄奴的好处,不仅仅可以使自己可以免除可能被征去服役,更可以在其他时候,用奴婢去赚钱。

  对于精明的汉人来说,蓄奴的好处如此明显,傻子才不蓄奴!

  没看到那些史记上记载的大富豪们,太史公形容他们的财富时,都会说一句:富至僮千人!

  在秦汉时期,几乎所有的徭役,都可以用奴婢代役,但兵役除外。

  特别是那两年的义务兵役,国家不会准许用奴婢代役。

  但是……

  准许其他男子代役。

  这就是汉代史书上常见的‘责庸’。

  责庸的条件非常苛刻,其要求代役人与被代役人签订契书,更要求两人的爵位相等、年纪相等。

  这也是为何北方郡国的军功贵族家庭能如此兴盛的缘故。

  人家是职业军人,可以承接大量的来自南方富庶之地的地主家庭的‘责庸’业务,将这些业务分给自己的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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