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一四章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二)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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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头少点。

  怕就怕那种小灾。

  朝廷又不赈济,完后地方官还得征发劳役去干活。征发劳役是要脱层皮的,这一点和黄河运河地区又不一样。

  黄运地区,理论上朝廷要贯彻一条鞭法,也就是“募役”,花钱雇人干一些水利工程。

  其实朝廷给的,是一个月二两银子。但到了地方之后,也就剩下一人一两二三钱。

  而那里的土地兼并还没到非常严重的地步,是以比如一家普通小农家庭,被摊派了这个活,正赶上农忙时候,知道去干活肯定赔死。

  于是地方上也默许:点了你的徭役,你可以花钱雇人去干。一个月一两二,你不愿意干,自由比你还穷的人愿意干,你自找人就是了。

  但张皮绠在的这地方,还不是黄河、淮河这样的大河区。而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

  朝廷是不可能走中央财政拨款搞这条河的水利工程的,说句不好听的,就户政府收那几个钱,维护黄河和运河都不怎么够,怎么可能拨钱修什么根本没什么名气的射阳河。

  中央不拨款,地方官也得修啊。年年发水,这谁受得了?

  地方官也不能拉出来金子,所以还得摊派。

  摊派,不是国税,是地方税。地方税、杂役,士绅是优待减免的,这叫“贵贱之别”。在前朝开国典籍中,这是作为贵贱之别的重要体现,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政治正确。像是杂役,让士大夫去干泥腿子的活?去修河堤?这不是有辱斯文吗?和泥腿子干一样的活,面子上也过不去啊。

  而且就算没有明文减免,地方官增加摊派,士绅也完全有理由觉得这是乱收费,告一状就得让地方官吃不了兜着走。

  士绅说的也没错,国税我按时交齐了,也别说我偷税漏税,国家就规定了三十税一,我该交的钱交了,凭啥说我是偷税漏税?地方摊派,我凭啥要交?你这摊派,有户政府的文书吗?有天佑殿的公文吗?有皇帝的圣旨吗?今儿交了一两的摊派,明天再来十两呢?

  全国十亿亩的土地,2000万的亩税国税,一亩地就摊两白银,折合大米3斤。

  虽然地方有一定的截留,但也肯定不够花,但一些事地方官又不能不干。徭役摊派下来,主要就摊派在张皮绠这样的小老百姓头上。

  要摊派的事多了去了。

  有官员来检查,消费得摊派;运送粮食交国税,粮食不能自己跑到太仓里,这需要摊派人手,得运过去;修河堤,这需要摊派;交税熔铸成银锭,有损耗,那也得摊派;驿站有官员经过,理论上官员随从和家属都得自己花钱、驿站只负责官员个人,但理论上吴三桂还该为本民族的利益而奋斗呢,所以地方官真能让人家自己花钱?

  故而张皮绠的老婆不好看,他居然还能租到地、还能活这么大居然还没死,可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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