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八零章 都是生意(下)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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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钰闻言,哦了一声,心想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因为我们来过】?

  城外的起义者,让荷兰知道最底层华人的待遇还是要稍微改善一下,否则就很容易拉杆子起义。

  没有济贫院,那就跟着贼寇走?

  可是连富光等人对荷兰人还是心存幻想,人家是公司,是要盈利的,怎么可能拿征收的各种税,投入到社会福利中?

  现在荷兰人做不做慈善、是否改善底层人的生活,都没意义了。

  来不及了。

  就算做了,也没什么卵用。

  况且又抠门,舍不得用征来的税补贴社会福利,反倒是琢磨着强迫中上层捐钱,正好把中上层也得罪了,倒也是好事。

  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个兴办济贫院的制度,从连富光的说法来看,似乎颇为前卫。

  有点像是信托基金、慈善基金。死后若是子嗣年幼,尚未成年,遗产领取年金,待成年后继承全额遗产,如果真的能做好了,似乎也还不错,也免得有宗族吃绝户、瓜分财产之类的事。

  加之靠这些财产钱生钱,维持运转,持续慈善。从几十年前持续到现在,应该是有些手段技巧的吧?倒是可以学学。

  但按连富光所说,又好像办的不是很成功,似乎大家都反对?

  日后拿下南洋,不能凡是旧时代的政策就全都抛弃,还是要做到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

  若此法真的有用,倒也可以保留下去。

  心里也明白,单凭这些人的话,只怕十句话里夹着三两句假话,遂道:“这样吧,你在前面引路,带我去一趟公堂。公堂负责这些个慈善的,叫什么?”

  “回大人,就是【weeskamer】,我们叫武直迷。”

  “哦,那就一并过去,我去那边看看,顺便看看这济贫院的账本。”

  “是,大人这边请。”

  回话完毕,便主动在前引路,引领刘钰等人来到了巴达维亚的华人公堂。

  公堂外,悬挂着两块木牌匾文。

  【公者平也,平公察理;堂者同也,同堂论事。公堂者,所以奉公勤民。凡有利于公者,无不咨而谋之,举而措之,以笃庆士林也。】

  【情有真伪,事有是非,非经公堂察论,曷以标其准。】

  虽然不如大顺的县衙气派,只是个大型民居改的,但这公堂外立着的木牌上的字,已是有那么点意思了。

  大堂内的桌上,摆着一套厚厚的《大顺律》,压在上面的,则是一套《巴达维亚法令集》。

  许是没想到刘钰会来,连富光赶忙将那本巴达维亚法令集放在一旁,不再使之压在《大顺律》的上面。

  可刘钰已经看到了,便问道:“你们平日断案,是依照《大顺律》?”

  “正是。”

  “若是《大顺律》与巴达维亚的法令起了冲突,听谁的?天朝与巴达维亚,熟大?”

  这是个送命的问题,连富光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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