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十四章 开战(十二)_新顺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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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大顺使节团还在巴黎与法国眉来眼去勾心斗角讨价还价的时候。

  在地球的另一端,战争实际上已经打响了。

  在加尔各答,英国海军中将,查尔斯·沃森,拖着被印度的热带病折磨的身体,紧皱着眉头,在和同样面色难看的东印度公司的军官们,讨论着不久前传来的一个非常震惊的消息。

  中国人的庞大舰队,封锁了马德拉斯,并且派人向马德拉斯的驻军军官,提交了一份劝降书,建议他们尽快投降。

  这个消息实在是过于震惊,以至于得知了这个消息的人全都感到不可思议。

  就在不久前,所有在印度的英国人都还在欢呼英国的伟大胜利。

  法国的毛里求斯舰队最后一次尝试解围,海战失利,虽然没有损失主力舰,但是舰队的火药和炮弹都已严重不足,船上也伤痕累累。法国舰队不得已再度退回毛里求斯。

  而本地治理的法军,在知道舰队解围失败后,彻底绝望。因为这种沿海的堡垒,没有海军,就是在等死,于是宣告投降。

  至此,法国在印度的最后一個侵略基地陷落,而孱弱的荷兰人早已经和大顺合作,并且因为中国货物的不限量供应,使得荷兰人和中国人在印度合作的城市,江河日下。

  不管怎么看,大顺对印度似乎都不会有兴趣。

  也似乎,英国人成为了印度最强大的外部势力——阿富汗人是印度的老熟人,基本算是印度的传统政治和军事力量,历史悠久——最大的敌人法国人被彻底击败了。

  于是,在这种狂喜之后,忽然得到了这样令人震惊的消息,实在让他们无法接受。

  海军中将查尔斯·沃森,是个标准的英国贵族军官。他能成为中将且爬的这么快,因为他叔叔,查尔斯·维格,是英国前海军大臣。最出名的事,就是指挥了詹金斯耳朵战争的美洲远征和乔治·安森的舰队环球航行,创下了“陆军在英国港口还未登船就先被坏血病弄死六七多”的新纪录。

  算起来,他家的出身,在“中将”里面,也算是比较贫寒了,不属于老贵族,而属于新贵。因为他家发家于查理二世的复辟,属于是“从龙包衣”,比起正统老贵族还是差了一些。

  要说打仗的本事,也就和因为马翁陷落而被枪决的约翰·宾差不多,也就是刘钰说的那种“有制之军、无能之将”,照着《海军永久战斗条例》来的选手。

  这倒不是在说英国海军不强,实则这证明英国海军很强,上层全是亲戚、战斗靠着《永久战斗条例》,仍旧可以称霸大西洋。

  他要真有大本事,此时欧洲战局还不确定,他若能力很强就该留下对法的第一线,在海峡或者地中海服役了。

  其政治手腕,也就那么回事。当了几年纽芬兰代理总督,就干了一件“全面驱逐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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