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4章 太喜欢四合院了_重生之我的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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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姐这么一说,陈文立刻猜到了,应该是欢哥拿到满意的新歌,按捺不住内心的愉快,大早邀请那姐去听他试唱《异乡人》,于是消息就传开了。

  陈文连忙谦虚道:“那姐你太夸张了,我写的那首歌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那姐一脸吃惊表情说道:“你是没去听听欢哥唱的,那个好听啊,可羡慕死我了!”

  陈文诚实地说道:“欢哥唱《异乡人》,肯定比我自己唱得好,这点我是相信的。”

  那姐叹气道:“欢哥用一顿饭加一把吉他,换了两首好歌,他赚大了!虽然第二首你要两年后再写给他,但我们都相信那一定是非常好的歌。我羡慕死欢哥了!”

  陈文尴尬地咧嘴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感觉说得越多,越会招那姐妒忌。

  很显然,那姐也想找陈文约歌。

  陈文虽然在前世喜欢那姐的歌,完全可以随手默写一堆歌曲出来。但他最近被秦扬点拨开导过,知道自己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大金主。

  大金主的含义,不一定是钱这一个方面,只要是对方有求于陈文,那么他都能够站在主动的位置。

  所以陈文不用着急去表态。

  那姐又说道:“你刚才说忽然有了灵感,这几天正在写歌。是给振姐写的吧?”

  陈文点头道:“那姐你知道的真多。”

  他心想:估计是那姐早上去欢哥那里听试唱,一并打听来的消息。

  那姐叹气道:“还是振姐厉害啊!我是真想找你约歌,但拉不下这张脸啊,总得让你给振姐先写完吧!”

  唐瑾这时候抓着陈文衣袖,摇了摇,恳求道:“坏家伙,你给那姐写一首吧!”

  那姐感激地看着唐瑾。

  陈文心想,给那姐写歌,不是不行,但是不知道那姐已经出过哪些歌,万一默写重复就坏了。

  重生之后,如果没见着那姐本人、没认识她,那也就算了,今天既然认识了、还成为了朋友,陈文的责任感立刻暴涨,必须破坏那个高风和那姐的事!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唐瑾亲口替那姐求陈文了,这层因素是陈文无法拒绝的!

  陈文还有一个念头,他前世很喜欢那姐,很佩服那姐的为人和口碑,很替那姐的情感遭遇感到不忿。

  给那姐写歌,送给她好歌,可以帮助陈文与那姐建立很好的友谊,这样陈文就可以近距离保护那姐了,帮助那姐避开高风!

  想到这里,陈文说道:“那姐,我喜欢你的歌,非常喜欢,特别喜欢你的歌。今天能跟你交朋友是我的荣幸。就算你不开口,我也愿意给你写一首歌。”

  “真的啊!太好了!我不是在做梦吧!”那姐一把抓住陈文的胳膊,使劲掐了一下。

  “哎,疼,你掐你自己就知道是不是做梦了!”陈文喊道。

  陈文揉着胳膊,委屈地看着那姐。

  “哎呀我太开心了,对不起啊!”那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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