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六一章丰收的苦恼(三更)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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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点,逮着饿两个多小时,保准胃口大开。

  更何况,土豆菜味道还是不错的,无论是脆饼土豆饼,还是红薯饼,不仅看着比面饼好看,还比面饼可口。

  到了晚上,收割后的喜悦继续传来。

  已经收了一万多亩地,掰下来的玉米,全部运到全氏大院里,摆放起来。

  此时整个大院里,到处摆放着玉米棒子,望着堆积如山的玉米棒子,众官员已经变得麻木了。

  参与收割的农民或流民,他们有些难以置信。

  卢象升有些不解后面的平均亩产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两千五百多斤以上,他实在忍不住问道:“同样的地,下午的产量为什么越来越高?这是怎么回事?”

  “咱们上午收的地,都是靠近路边!”

  “靠近路边怎么了?”

  卢象升一时半会没有返应过来。

  “被偷了啊!”

  全旭耸耸肩不以为然的笑道:“这种玉米棒子,生的时候可以煮着吃,也可以烧着吃,特别是烤着吃,那个叫真香……”

  “一亩地被偷吃了三四百斤?”

  “这个正常,南来北往,这么多人,我也看不住啊!他们往玉米地里一点,谁知道他们是撒尿、打野战,还是偷玉米?”

  为什么偷吃,其实主要是全旭经常在家丁兵面前宣扬,同时,有一部分玉米棒子是全旭让人摘下来煮熟吃,或者烤着吃。

  直接外人敢偷的还真不多。

  这个时代,可不像后世。

  什么小偷有理,小偷偷了别人的西瓜,被追的时候摔断腿,还需要瓜农赔钱。

  在这个时候,抓着小偷,失手打死也是白死。

  《周礼·秋官·朝士》“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隋书·刑法志》“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

  《唐律疏议》“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元史·刑法三》“诸夤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

  《大明律》“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斗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哪怕全旭的玉米地非常多,还真没有人敢去偷。

  毕竟,全旭的地多,他的家丁也多,人手更多。

  卢象升不知道个中内情,他是非常生气,经过再三检验,非常确定越不靠近道路的玉米产量越高,这说明,全旭所说的是实情,如此高产的玉米,吃着又非常可口,他连现在吃掉都心疼,更何况是被未熟的时候偷走吃掉?

  “陆典吏!”

  陆凤鸣听着全旭所说被偷的时候,他就知道不好了,果然,板上要落在他身上了。

  “下官在!”

  卢象升道:“即刻筹建全家庄镇巡检司,挑选干练老吏,把架子搭起来!”

  “是!”

  袁世卿一脸笑眯眯的道:“全爷,咱们院子里玉米放不下了!”

  玉米需要晾晒,这个过程看天气,少则七天,多则半月。

  如果硬放,肯定能放下,关键是,他不仅仅有玉米,还有三万多亩的土豆,三万多亩的红薯。

  全旭的大院里预留的空间本来就不大,又被金梯书院占了很大一部分。

  现在这个大院就有点太小了。

  全旭想了想道:“咱们大院东边,不是原来家丁训练的训练场吗?把那里平整一下,堆放玉米和玉米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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