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27章 要命(捉虫)_我在军营做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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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把猪肉炒得颗粒分明后,再倒入些酱油提色炼味,继而将酸豆角下锅,放入切好的蒜泥,翻炒均匀后撒入一些碾碎的花椒粉和茱萸粉,没一会儿,整个营房便飘出了麻辣酸香的味道。

  这香味一出,立马勾得人腹冲馋虫直叫。

  巡逻的士兵路过,眼睛一个劲往苗兰这边瞟,恨不得冲到锅边来。

  炒完一锅酸豆角肉沫,苗兰转过头,吩咐其余厨子:“把鸡杂切碎,泡菜炮姜全部切成小丁。”

  原本酸辣鸡杂的鸡杂是要切块的,泡姜切丝,然而军营人多,鸡杂若切成块,不好分配,只有切碎了夹在饼里吃,才够分配。

  接着她又炒第二锅酸豆角肉沫,一锅炒下来,一刻钟都不到,也就半刻钟。

  岳风赶到火头营时,闻到了酸豆角肉沫的香味,馋得又舔唇又吞口水。

  “香!”他简单直接地说出一个字。

  孙谦见到岳风,赶忙躬身行礼:“下官孙谦见过岳将军。”

  岳风随意摆摆手:“督粮官不必多礼。”他看了眼在营中做饭的苗兰,

  抹着嘴笑了声,“难怪大将军要把她抢到咱们军营,值了!”

  卫临在中军大帐和部下们商量完今晚上的突袭之计,正要出来巡视一番,远远地便看到岳风带着兵马赶了回来。

  “大哥!”岳风兴高采烈地朝他走来,指了指后方,“大哥不愧是大哥啊!你可真是为我们三军带了个宝回来!”

  卫临笑着问:“遇到啥事了,把你高兴成这样?”

  “苗姑娘嘛。在岷州时,你不惜与燕昭那狗东西争夺她,为了她在岷州府衙和燕昭都打了起来,非要把她争到咱们军营,我还以为……嘿嘿……”他摸着鼻子笑了笑,“我还以为大哥你只是不想她跟着燕昭,原来你竟然真的是为了我们好!”

  卫临笑了笑,没说话。

  岳风是个大老粗,看不懂卫临的心思,而他自己,更是有什么说什么,半点不藏心事。

  他粗声粗气道:“大哥,你是不知道,那苗姑娘真是个能干的,好家伙,人看着不大,才到我腰,不是……”他比了比肩头,“勉强才到我肩头这里,看着瘦瘦小小的,腰还没我的腿粗,做事可真是麻利,左手一个大勺子,右手一个大勺子,比她脑袋还大,嚯嚯嚯,那两只小手,左右手齐上,来回翻炒,没几下一大锅肉便炒好了。那叫一个香啊!”

  他身上穿着的厚重的铠甲都还没解开,大喇喇地站在中军大帐前,一边说一边比划,表情丰富,动作夸张,比耍猴还热闹,引来不少将领和将士围观。

  大家看得哈哈直笑,同时又对苗兰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

  岳风啐了口:“呸,你们现在只管笑,一会儿可都别吃苗姑娘做的菜。”提起苗兰炒的菜,他吞咽了下,“大哥,苗姑娘炒的那个肉,叫什么酸豆角肉沫,真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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